一家民营企业,竟因一桩陈年虚假诉讼案遭遇巨额执行,触发多米诺式灾难效应!一出闹剧幕后,站着的居然是北京高院以及赫赫有名的央企中国建筑一局(集团)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中建一局)。这场关乎司法公正与企业存亡的风暴,究竟藏着多少隐情?
一、知名央企中建一局捏造借款事实,民营企业惨遭“合法掠夺”。
此次风波源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(以下简称北京高院)于2003年审理的一起虚假诉讼案。案件中,1997年相关方通过伪造多份借款协议,虚构逾亿元借款事实,逾亿元借款无转账流水,协议中提及的所谓建设项目均不存在,收据印章样式与正规财务章严重不符,甚至出现“借款日期早于公司成立”等明显漏洞。案件疑云重重如此,北京高院却以一纸调解书决然确认涉案借款关系,继而为后续引发的连环谬误。
掀起这场闹剧的始作俑者竟是誉享全国的央企中建一局!原案被告的实控人刘新才自认“应中建一局相关领导的要求,配合虚假诉讼平衡账目”,导致原案被告在易主十几年后被强制执行近4亿的款项偿还本息。央企大佬勾连个人,利用司法程序“合法抢劫”其他民营企业,细思极恐!
二、呼天不应喊地不灵,正本清源路在何方?北京高院能否拨乱反正?
面对突如其来的无妄灭顶之灾,无辜的原案被告多年来申诉过,也抗争过,穷尽途径陈说冤屈,一直救济无果。近日曙光乍现,北京高院再次开庭审查当年因虚假诉讼而出具的《民事调解书》是否撤销的问题。对于原案被告,这是或许是沉冤得雪的唯一希望,对于万众聚焦的北京高院,或许这也是拨乱反正、自我救赎的唯一机会!
三、舆情持续发酵:民企安全感如何守护?
事件曝光后,迅速引发民间的热烈讨论。有部分民众发声:“别让民营企业成为中建一局的献祭品!”更有民众表示:“司法漏洞若成商业暗器,谁还敢踏实创业?”
虚假诉讼不仅损害企业利益,更严重破坏市场诚信、挑战司法权威。中建一局作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央企,民营企业欲与之抗争,无异于虎口拔牙,蚍蜉撼树。笔者并非主张北京高院在案件审理中偏袒何方,只是强调“以客观事实为依据”的审判原则,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应当受到法律的充分保护,使其免受虚假诉讼的侵害。
四、司法纠错不是耻辱,而是担当!
司法的温度,体现在对真相的敬畏;城市的底气,扎根于对企业的呵护。司法的公正审视,不仅关乎一家企业的生死,更检验着“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”这句承诺的成色。北京高院惟有撤销原审错误的《民事调解书》,方可挥舞法治正义之剑,斩断虚假诉讼之根蔓。
文过饰非,贻笑大方;知错则改,万古流芳。唯有秉持能动司法、公正司法,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感受到公平正义。让证据说话,给正义时间。拭目以待!